公司登記程序包括兩個具體程序:壹是公司進行的申請登記程序。二是公司登記機關對公司的核準登記程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審批手續;法律、行政法規限制公司經營範圍的,應當依法批準。因此,公司登記程序有時包括第三個程序,即設立審批程序或核準程序。(壹)公司申請登記的程序公司申請登記的程序是指公司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的程序。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公司申請登記分為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三種,登記程序也相應分為三種(這裏先介紹ampqot申請設立農發行登記手續;qot)。申請設立登記的程序是: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1)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設立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為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請審批機關確認原批準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文件、證件。(2)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應當於創立大會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文件、證件。(二)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程序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程序是指公司登記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申請,審查公司登記文件,直至核準或者駁回申請,頒發、換發或者收繳營業執照的工作過程。1.公司核準登記的法律程序公司登記機關在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法律文件後,向申請人出具《公司登記受理通知書》,公司登記機關在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符合《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文件後出具。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公司登記因登記條件不同而提交不同的文件,即根據公司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分公司登記的不同要求提交相關文件。公司登記機關應當自發出《公司登記受理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否則,申請人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經核準登記註冊的,應當自核準登記之日起15日內通知申請人,換發或者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人辦理簽字備案手續。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5日內通知申請人,並出具《公司登記駁回通知書》。公司登記機關核發、換發或者收繳營業執照,或者發出《公司登記駁回通知書》,標誌著法定登記程序的終結。2.公司核準登記的工作程序公司核準登記的工作程序是指各級公司登記機關根據上級機關的規定和工作實際制定的具體工作程序,壹般應包括三個步驟:受理和審核:公司登記機關受理公司登記申請後,審核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登記文件進行審核,提出具體審核意見;核準:公司登記機關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根據審查意見,決定核準或駁回公司登記申請;核發執照:公司登記機關根據核準結果核發營業執照或不予核準通知書,並整理、歸檔相關公司登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