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法規和規章:熟悉《護士條例》、《侵權責任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規範和標準:掌握《臨床護理實踐指南》、《靜脈輸液操作技術規範》、《護理分類》、《臨床輸液操作技術規範》等規範和標準。
3.規章制度:掌握護理工作的相關規章制度、護理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如患者入院管理制度、查體制度、分級護理制度、醫囑執行制度、交接班制度、危重患者護理管理制度、危急值報告與處置制度、病歷書寫制度、藥品管理制度、醫院感染管理制度、職業防護制度等。熟悉醫院相關工作流程、規章制度。
4.安全管理:掌握患者的安全目標,患者風險的評估和觀察點(如壓瘡、跌倒、非計劃拔管等。)及預防性護理措施,特殊藥品的管理與應用,各種突發事件風險預案,護患糾紛的預防與處理,護理不良事件的預防與處理。
5.護理文書:掌握體溫單、醫囑單、護理記錄單、手術盤點記錄單等護理文書的書寫規範。
6.健康教育:掌握病人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則和方法。健康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入院指導、常見病康復知識、常用藥物的作用及註意事項、常見檢查的準備及配合要點等。
7.心理護理:掌握患者的心理特點,應激反應、焦慮、情緒障礙等常見心理問題的識別和幹預措施,不同年齡段患者和特殊患者的心理護理。護士的角色心理與角色適應,護士的工作壓力與心理保健等。
8.溝通技巧:掌握溝通的基本原則、方法和技巧,與患者、家屬及其他醫務人員進行有效溝通。
9.專業素質:熟悉醫德、醫學人文、醫德、護理專業、職業道德、職業禮儀。
常見臨床護理操作技能的培訓;
掌握並熟練運用臨床常見護理操作技術(具體名稱見附件2)。
專業理論和實踐能力訓練。
掌握並熟練運用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詳見附件3)。
法律依據:新招聘護士培訓計劃(試行)
壹.適用範圍
三級綜合醫院、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參照執行。
二、培養目標
根據《護士條例》和推進優質護理服務的要求,對新護士進行規範化培訓。通過培訓,新護士能夠掌握臨床護理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溝通能力、應急處理技能和專業護理、病情觀察、輔助治療、心理護理、健康教育、康復指導等護理服務能力。,落實責任制整體護理的要求;增強人文關懷和責任感,獨立、規範地為患者提供護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