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互聯網等新興技術的快速發展,未成年人的生活、學習、娛樂和交往方式發生了巨大變化。為了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促進他們健康成長,有必要對現行法律進行修改和完善。
此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完善家庭監護職責,增加家庭溝通等。,並明確國家、社會、學校、家庭應當推進親子溝通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強化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明確學校應當建立預防學生性侵害和性騷擾的工作機制;針對網絡環境下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專章明確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沈迷網絡。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作用:
1.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有責任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和發展權,並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條件。
2.預防和制止各種侵害未成年人的行為:《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對侵害未成年人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教育引導未成年人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未成年人保護法》強調,家庭、學校和社會應當教育引導未成年人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培養其社會責任感。
4.保護未成年人參與和表達意見的權利:《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成年人有參與和表達意見的權利,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應當得到充分尊重和考慮。
5.為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保護和服務:《未成年人保護法》還規定,國家和社會應當為孤兒、殘疾兒童、流浪兒童等特殊困難的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保護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