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如下:
1,導致大量非法信息傳播;
2、導致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
3、造成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
4.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綜上所述,高考、考研、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是人才選拔和培養的重要渠道,關系到國家發展,關系到學生的未來,關系到教育公平。黨中央、國務院壹直高度重視,社會也極為關註。考試舞弊是長期困擾國家教育考試的頑疾,嚴重幹擾考試秩序,嚴重破壞社會公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4條之壹
組織考試作弊罪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罪將第壹款規定的試題、答案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用於考試作弊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參加考試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壹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285條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采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為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提供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