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刑事案件由公安局提交檢察院,說明是什麽情況。很快會有判決嗎?

刑事案件由公安局提交檢察院,說明是什麽情況。很快會有判決嗎?

1.刑事案件由公安局向檢察院提交,表明案件需要提起公訴。凡是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都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2.向檢察院移送案件,不代表人民法院。判決由人民法院作出。人民檢察院認定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如果未被起訴的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根據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壹百六十九條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2.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時,必須查明:

(壹)犯罪事實和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是否有遺漏犯罪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

(3)是否不應追究刑事責任;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5)調查活動是否合法。

3.第壹百七十六條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並隨案調取口供、認罪聲明等材料。

4.第壹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壹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應當同時予以釋放。對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沒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5.第壹百七十八條不起訴決定應當公開宣布,不起訴決定應當送達被不起訴人及其所在單位。被追訴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

擴展數據

1、人民檢察院經過對刑事案件的全面審查,確認該案件符合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應當具備公訴條件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提起公訴:

(壹)決定提起公訴,制作起訴書。

(2)將起訴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提交人民法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3)建議適用簡易程序。

2、人民檢察院決定起訴的,應當制作起訴書。起訴書應明確記錄:

(1)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職業、是否受過刑事處罰、被捕的年、月、日。

(2)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被告人犯罪的時間、地點、過程、手段、動機、目的、造成的危害,以及足以證明被告人犯罪的各種證據。

(3)起訴的依據和理由,包括被告人所觸犯的刑法規定,犯罪的性質,犯罪的責任,從輕、從重處罰的條件。* * *共同犯罪的,應當寫明各被告人各自的責任。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應當將起訴書連同案卷材料和證據壹並提交人民法院。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 上一篇:新冠肺炎工傷認定標準及賠償。
  • 下一篇:徐水區村莊規劃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