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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錢多少合適?

彩禮主要是女方父母要求男方保證女兒婚後生活的禮金。彩禮也逐漸從“百萬分之壹”演變為“不動”。那麽,彩禮錢多少合適呢?針對這個問題,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彩禮錢多少合適?

法律沒有規定,壹般以自身經濟狀況衡量。

與女方家庭討論彩禮技巧

1,先了解當地的彩禮習俗以及壹般給多少彩禮。

2,端正心態,畢竟女方父母養女兒不容易。如果女方父母堅持要很多彩禮,也不要太激動。最委婉的方式就是讓女朋友幫自己。

3.在父母家要勤幫忙做家務。如果女方父母索要彩禮,這是對男方的壹種考驗。如果男方給女方父母的印象是踏實、穩重、勤勞,我想女方父母也不會太為難。

4、當然女方父母也要摒棄不要彩禮會讓婆家看不起的心態,不要漫天要價。畢竟談好彩禮,兩人就要壹起生活,為女兒的長遠未來做打算。

彩禮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如果收受的彩禮是壹方個人收受或者購買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贈與的財產沒有特別約定的,應當是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2.男女雙方不共同生活的,可以根據最高法院1993《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離婚案件的若幹具體意見》第五條,考慮來源合理分割財產。雙方婚姻持續時間較短,給予彩禮的壹方造成生活困難的,可以按照《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的若幹具體意見》第八條精神處理,生活困難的壹方在分割同壹財產時可以適當傾斜。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的若幹具體意見》

第五條:已登記結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壹方或雙方贈與的贈與和禮物,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並考慮財產的來源和數量進行合理分割。原則上,各方購買和使用的財產歸各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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