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錢或欠東西時寫給相關單位或個人的文件。證明壹方欠另壹方錢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書面證據。那麽怎麽寫借條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呢?
壹、借據的格式及註意事項
借條短小精悍,常用於日常民商事活動中。
根據民事法律關系的三要素(主體、客體、內容),開具借條應註意以下事項:
1,主體
要明確表達債權債務關系的主體,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註意“借”字的模糊性);以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的姓名,有條件時在借據上復印居民身份證號碼;法人單位為主體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
2.目標
金額的單位要明確,金額要用繁體字書寫,比例要明確,如百分比、千比、萬比等。
3.內容
表達清楚,註意避免歧義。返還日期要明確,有利息約定的要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有違約金約定的要寫明。有保證人的,應註明保證方式,並註明保證人。
4.壹式兩份
收據最好有兩份,雙方各壹份。作為壹種快捷方便的確認方式,收條通常是手寫的,簽發人是特定的,即由債務人、借款人、受贈人三方書寫並蓋章,但現實中往往是由債權人、出借人、贈與人書寫,再由債務人、借款人、受贈人三方簽字。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借款人、借款人、收款人沒有同壹張收據,而書寫人篡改了僅存的壹張收據,比如加上了借款的金額,簽字人如何抗辯?相反,如果有兩份完全相同的文件(壹式兩份),雙方欺騙不僅徒勞,還會傷害感情。
第二,正規的借條
我今天借了人民幣元,並在* * *前還清了。
每年按總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借款人:
*年*月*日
欠條(我欠妳的)
茲確認因(原因)欠(債權人)人民幣(金額)。
按人*年*月*日。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668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