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2000元以上,刑期3年以下;數額巨大,3萬元以上,刑期3年以上不滿10年;數額特別巨大,20萬元以上,刑期10年以上;
2.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654.38+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量刑同上;
3、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250萬元以上,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4.個人貸款詐騙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個人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5.個人票據詐騙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票據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票據詐騙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6.單位票據詐騙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單位票據詐騙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票據詐騙數額在654.38+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7.個人信用證詐騙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個人信用證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8.單位信用證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信用證詐騙金額250余萬元,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
1,有犯罪事實,即已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犯罪。這種犯罪事實是客觀存在的,不是主觀存在的;現有證據證明不是空穴來風;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懲處。其行為僅構成犯罪,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
3、屬於自己管轄的,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應該管轄的必須管,是否屬於失職;不該管的必須不管,管的就是越權。
綜上所述,法律具有秩序、正義、效率、利益的意義,但法律象征著對普通人的保護和希望的意義。法律依然以其獨特的意義和威嚴捍衛著人們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