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賄賂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或者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三百九十條之壹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國家工作人員有密切關系的人,或者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他與國家工作人員有密切關系的人行賄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事責任規定》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使明知自己無罪的人被追訴,故意包庇明知自己有罪的人不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犯《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擴展數據:
受賄罪的量刑標準:
根據第390條的規定,對賄賂的處罰如下:
1.壹般受賄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因受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或者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法律沒有對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的標準作出具體規定。從司法實踐的情況來看,應當考察犯罪的數額、手段、頻率、次數、後果以及犯罪後的表現。
壹般指壹貫行賄以謀取個人非法利益,經多次教育仍不改者;因銷售偽劣產品而行賄,後果嚴重的;簽訂假合同,騙取財物的受賄行為;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的賄賂行為;賄賂手段或者結果導致其他犯罪的;
用國家文物或者優撫、救濟、扶貧、教育等專項資金、物資行賄,用黨費、團費行賄的;受賄數額巨大或者特別巨大,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或者特別重大損失的;司法機關在追究案件時,拒不供認犯罪,偽造、隱匿、毀滅證據,與受賄人結成攻守同盟。
百度百科-賄賂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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