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行賄或者受賄可以中止嗎?

行賄或者受賄可以中止嗎?

1.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可以判緩刑嗎?1.受賄數額在二千元以上不滿壹萬元,犯罪情節較輕,能夠主動坦白,積極退贓,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適用緩刑。2.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壹萬元以上的,除自首或者立功等法定減輕情節外,壹般不適用緩刑。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適用刑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減輕處罰,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壹般不適用緩刑。對於犯罪情節輕微,積極返還贓物,在重大生產、科研項目中起關鍵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用緩刑,但必須從嚴掌握。3.下列受賄的犯罪分子,不適用緩刑;(壹)犯罪行為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二)不退贓物,不悔改的;(三)日本人犯罪的動機和手段惡劣,或將贓款用於投機、走私、賭博等非法活動的;(四)重大犯罪的主犯或者數罪並罰的;(五)因經濟犯罪受過行政處分或者刑事處罰的;(六)犯罪所涉財物屬於國家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款物,情節嚴重的。二、受賄罪的犯罪構成(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其中,次要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主要對象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的正常管理活動。本罪的客體是財產。但不應狹義理解為現金和特定物品,而應看是否包含財產或其他利益。這種好處可以立即實現,也可以在未來實現。因此,財物作為受賄罪的客體,必須具有物質利益,並以客觀形式存在。包括:貨幣、證券、商品等。另外,對於行賄人來說,他追求的利益重心可以是財物的價值,也可以是財物的使用價值。因此,受賄罪中的賄賂:財物,在壹定意義上屬於物品的範疇。(二)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根據該法第93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包括依職權的國家工作人員,即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擬任國家工作人員,即在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由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任命的在非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四)主觀要件本罪主觀上由故意構成,只有行為人出於故意實施的受賄犯罪行為才構成受賄罪,過失行為不構成本罪。國家工作人員為他人謀取利益,沒有受賄故意的,後者以獎勵的名義將財物送至其家中,前者不知情,不能以受賄罪論處。實踐中,行為人往往通過各種巧妙的方法隱瞞自己的真實犯罪目的,對此必須進行深入的分析和判斷。比如,在實踐中,壹些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只象征性地支付少量現金,實際上是掩蓋賄賂的手段,應當以行賄罪論處。對於此類案件受賄數額的計算,應當從行賄人支付的現金數額中扣除行賄人購買商品的實際支付數額。在我們努力建設法治社會的今天,每個人都有義務維護法律的尊嚴。賄賂是對法律的嚴重褻瀆,是社會所不允許的。為了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公共權力必須保持幹凈和正直。如果您對受賄罪能否獲得緩刑,新刑法中對行賄罪的量刑是怎樣的有疑問,歡迎您詳細咨詢我們的律師,我們將為您解答。
  • 上一篇:小作坊自己賣冰墩掛件。可以舉報嗎?
  • 下一篇:養老金法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