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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網絡彩票賭博是什麽罪?

網絡賭博是違法的,會導致賭博罪的成立。是承擔行政責任還是刑事責任,要看具體情況。

賭博情節為組織3人以下賭博,賭資總額達到5萬元以下的;組織3人以下賭博,參賭總人數達到20人以下的;這是壹個行政案件。

網絡賭博的種類相當多,可以說是魚龍混雜。他們壹不留神就掉進了賭博的陷阱,難以自拔。進去之後,壹開始會體驗到贏錢的快感,慢慢的就會不停的輸,輸,然後人就有了繼續贏錢的欲望,造成了很多不好的事件。所以國家不允許線上賭博和線下賭博。賭博是違法的,舉報會有國家獎勵。

賭博網站的會員賬號數量可以看作是參賭人數。經查證壹個賬號多人使用或者壹人使用多個賬號的,按照實際使用人數計算參賭人數。賬號和人數有疑問的,不能依法確定參賭人數。

賭資的數額可以根據在網上下註或贏的點數乘以每個點數所代表的實際數額來確定。

將資金直接或者間接轉化為虛擬貨幣、遊戲道具等虛擬物品,作為籌碼進行投註的,賭資數額按照購買虛擬物品所需資金數額或者實際支付的資金數額確定。

對於開設賭場罪中用於接收、循環賭資的銀行賬戶內的資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的,可以認定為賭資。

對於銀行賬戶,既有合法資金,也有賭資,但無法區分,賭資存疑。根據疑點利益歸被告所有的原則,銀行賬戶內的金額不能認定為賭資。

將資金轉入和轉出該銀行賬戶的銀行賬戶數可以認定為參賭人數。經查實壹個賬戶多人使用或者壹人使用多個賬戶的,按照實際使用人數計算參賭人數。

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在賭博網站的賬戶有下級賬戶的,應當認定為賭博網站的代理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國(境)外參與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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