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行政強制的基本特征

行政強制的基本特征

行政主體為實現行政目的而采取的強制相對人的財產、身體和自由的措施稱為行政強制。行政強制具有三個特征:壹是行政性,包括主體的行政性和目的的行政性;二是強制性的;三是具有手段特征的措施。(1)行政強制的主體是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二)行政強制的對象是拒不履行行政法義務的行政相對人,或者可能危害社會秩序和他人人身健康安全或者處於或者將要處於某種危險狀態的行政相對人。(3)行政強制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法定義務的完全實現,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保障社會安全,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和財產權不受侵犯。(4)行政強制行為的法律性質是具有可訴性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強制的概念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的發生或者在緊急、危險的情況下,對不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人民法院采取法律強制措施的行為,或者行政機關為制止違法行為的發生,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人身或者財產采取暫時控制的法律強制措施的措施。行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為了制止違法行為的發生,或者在緊急、危險的情況下,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人身或者財產采取暫時控制的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九條: (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產;(三)扣押財產;(四)凍結存款和匯款;(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第十條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由法律設定。尚未制定法律,屬於國務院行政職權範圍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本法第九條第壹項、第四項和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屬於地方性事務的,地方性法規可以在本法第九條第二項、第三項中設定行政強制措施。法律法規以外的其他規範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

  • 上一篇:新高考英語試題有哪些變化,如何回答?
  • 下一篇:業主委員會是否具有訴訟主體資格?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