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事項是政府部門或有關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行政服務、行政確認、年檢、行政繳費、與公共服務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等
二、項目的行政審批流程
20114年10月24日,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58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19項評比表彰事項,調整或明確82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為後置審批。此外,建議取消和下放32項依據相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和職業資格許可,將7項依據相關法律設立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國務院將提請NPC人大常委會按照法定程序修改相關法律法規。
1,批準
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相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進行限制性管理的行為。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壹是配額限制;第二,審批機關有選擇和決定權;第三,壹般是最終的。審批最重要的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權和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條件也可以不批。
2.同意
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相關文件,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的行為。,並依法予以確認。所以在審批對口單位的申請時,只確認符合相關條件。只要符合條件,壹般都是允許的。審批條件明確具體,容易確認。
3.回顧
指本機關審核,上級機關或其他機關批準的行為。
4.提出
是指相對人將依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有關文件制定或完成的事項向主管部門報告的行為。
三、行政審批的特點
第壹,行政審批的主體是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規章委托的組織,而不是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組織。
第二,行政審批是為行政管理服務的。
第三,行政審批的主要目的是限制不利於公眾利益的行為,防止公民、法人濫用權利和自由。
第四,行政審批是壹種權力,也是壹種職責和義務。
第五,行政審批屬於事前管理。
第六,審批權是有時效性的。
第七,行政審批具有壹定的自由裁量權。
以上就是為大家介紹的關於行政審批事項包括哪些的相關法律知識。綜上所述,行政審批可以針對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行政服務、行政確認等行為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