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行政訴訟法律適用的特點

行政訴訟法律適用的特點

行政法律關系的特征行政法律關系包括行政實體法律關系、行政程序法律關系、行政裁決法律關系、行政復議法律關系和行政訴訟法律關系。

它主要有以下特點:

(1)行政主體是行政法律關系的當事人。行政主體是行政職能的承擔者,這就決定了行政法律關系中的壹方必須是行政主體。

(2)行政法律關系不平等。行政法律關系不對等,是指行政實體法律關系中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行政機關具有更優越的地位。但是,在行政訴訟法律關系中,行政相對人具有更優越的地位,以制衡行政機關在行政實體法律關系中更優越的地位。

(3)行政法律關系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由相關法律規範預先規定。行政法律關系的壹個重要特征是,其主體不能相互約定權利(職權)和義務(責任),不能自由選擇權利(職權)和義務(責任),而必須依據法律規範取得權利(職權)和承擔義務(責任);這與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可以相互約定權利義務,並通過協商進行變更是完全不同的。

(4)行政主體的權利(職權)和義務(責任)往往是重疊的。行政主體權利(職權)和義務(責任)的重疊,通常意味著其權利(職權)或義務(責任)的雙重性。比如,稅收既是稅務機關的權利(權力),也是稅務機關的義務(責任);維護公共秩序既是公安機關的權利(權力),也是公安機關的義務(職責)。在這種情況下,行政主體不能擅自轉讓或放棄自己的權利(權限),否則就是失職。

(5)行政法律關系產生的糾紛,多由行政機關或行政裁決機關按照行政程序或準司法程序解決。

稅務問題是民事訴訟嗎?

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而稅法主要調整的是稅收的征管,是不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因此,稅收關系不是民事法律關系,稅法是經濟法的重要部門法。

稅收關系肯定不是民事法律關系。稅務機關是行政機關,納稅人是公民。如果納稅人偷稅漏稅,稅務機關當然會依據職權對納稅人進行行政處罰。民法中的當事人是平等的,不存在壹方對另壹方的權威。

稅法屬於行政法還是經濟法,壹直是法學理論界爭論的重要話題。應該說,絕大多數稅法屬於經濟法的範疇,即國家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稅法的形式更多地體現了行政法的特征,如主體必須是行政主體(稅務機關),法律直接關系到國家行使權力(稅權),當事人不能自由處分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壹條

為了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 上一篇:壹天限制幾次?
  • 下一篇:自考本科論文有什麽要求?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