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授權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那麽,在行政許可的法律規定中,行政許可是否可以委托?我想很多人都想知道,
下面我給大家介紹壹下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壹、行政許可可以委托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二十四條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範圍內,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委托機關應當公布受委托行政機關和受委托行政許可的內容。
委托行政機關負責監督受委托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托行政機關應當在委托範圍內,以受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不得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許可。
二、受委托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哪些規則?
(1)委托單位和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應當遵循職權法定原則,在其法定權限內依法委托。
(2)委托實施行政許可有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據,具有很強的公開性和規範性。
(三)委托行政機關負責監督受委托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並對實施行政許可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4)受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不得將實施行政許可的權利委托給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五)委托行政機關應當公布受委托行政機關和受委托行政許可的內容。
三。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條件
(1)委托方只能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使委托權;
(2)被代理人只能是行政機關。本條所指的被代理人只能是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享有實施行政許可的資格,不能作為被代理人。
(3)被代理人只能是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中的委托只能是行政機關系統內不同機關之間的協助關系,其他社會組織不能成為委托主體。
(4)委托方只能在其權限範圍內行使委托權。
以上是關於行政許可是否可以委托給大家的法律內容。我相信我應該有更多關於行政許可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