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的買賣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談妥房價並簽訂合同後,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戶口本、結婚證、買賣合同、過戶確認審批表到房管部門簽署房價,再到房管部門測繪公司申請測繪,出具新的測繪圖;
2.雙方攜帶上述材料到房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委托的鑒定公司申請鑒定;評估公司受理後,出具評估報告,按評估程序支付評估費用;
3.雙方攜帶上述材料到稅務機關辦理契稅繳納;稅務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開具契稅表,繳納契稅;申請繳納(或減免)營業稅和個稅,稅務機關受理後應認真審核,符合要求的應開具稅票;
4.雙方持上述材料向房管部門申請。房管部門審批後,購房者交費後取證。
符合下列條件的安置房可以申請:
1.申請人必須是無房戶、住房困難戶、危房戶和住房困難戶;
2.妳現在住的房子不太可能有產權糾紛;房屋經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D級,並經相關部門確認;
3、具有本市常住戶口5年以上。
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
1.家庭成員對拆遷安置房分配可能有異議。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和解,最終合法權益由誰來認定還不確定;
2.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無法辦理產權證;
3.由於交易時間較長,房價變動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出賣人為了更大的利益將房價賣給他人,並在轉讓交易前轉讓給他人,那麽買受人將得不到房屋的產權,只能主張債權;
4.房屋過戶前,也有可能因賣方自身債務糾紛,房屋被債權人查封。
綜上,是邊肖對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是否受法律保護的相關回答。希望能幫到妳。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215條
當事人之間就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訂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