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壹審程序是人民法院適用於行政案件壹審的程序。第壹審程序可分為普通程序和特別程序,普通程序在人民法院審理第壹審行政案件中廣泛使用。特別程序是人民法院審理特殊類型的行政案件所適用的程序。
壹審駁回上訴的風險因素;
1,法律依據不足。壹審判決的法律依據很可能已經得到了充分的考慮和適用。如果上訴人沒有足夠的證據或法律依據支持上訴請求,可能導致上訴失敗;
2.證據不足。如果上訴人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的主張,上訴很可能會失敗;
3.不正當的訴訟。上訴人在訴訟過程中有重大錯誤或者違反法庭規定的,也可能導致上訴失敗;
4,對方的反擊。如果對方在上訴中提供了更充分的證據或法律依據,也可能導致上訴失敗;
5、成本增加。如果上訴失敗,上訴人需要支付更高的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壹審和二審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2.審判程序的發生有不同的原因;
3.審查的對象和範圍不同;
4.不同的訴訟當事人導致了審判程序的不同;
5.審判方式不同;
6.不同的判斷方式;
7.試用期不同。
綜上所述,行政訴訟壹審程序是人民法院適用於行政案件壹審的程序。第壹審程序可分為普通程序和特別程序,普通程序在人民法院審理第壹審行政案件中廣泛使用。特別程序是人民法院審理特殊類型的行政案件所適用的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章第二節
行政訴訟壹審程序是人民法院適用於行政案件壹審的程序。第壹審程序可分為普通程序和特別程序,普通程序在人民法院審理第壹審行政案件中廣泛使用。特別程序是人民法院審理特殊類型的行政案件所適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