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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怎麽寫借條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借款人最好手寫借條,但要註意書寫規範。打印出來的借條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但是容易偽造。借款人簽名也要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壹定要寫清楚身份證號,寫借條時要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以備核查。貸款發生的日期——壹定要寫清楚,最好精確到天,還款日期可以在借條中約定。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借款人可以隨時主張歸還。如果約定了還款日期,則只能在還款日期到期時提出要求。還款日未歸還的,出借人應當在三年內提起訴訟,逾期可能喪失勝訴的權利。貸款金額要同時用阿拉伯數字和中文大寫,貨幣要寫清楚,防止貸款持有人篡改。款項盡量以銀行轉賬的方式交付,在借條上可以明確對方的賬號和轉賬日期。辦理過戶,可以註明貸款用途。數額較小的,應在借條上註明雙方借款均為現金交付。無論哪種方式,借款人都需要為單獨收到的錢寫壹張收據。借條只能證明雙方存在借款合同關系,不足以證明借款人已經履行了還錢義務。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取得配偶的簽字,對債權人來說更有保障,避免壹方以不知情為由拒絕承擔還款義務或當庭執行,壹方將財產轉移給配偶,導致無法還款。借據開具後,應收集借款人親筆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和結婚證復印件。如果數額較大,可以請律師或第三方見證簽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貸款的利息不得提前從本金中扣除。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實際貸款金額歸還貸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壹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貸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

衍生問題:

借錢了怎麽辦?

如果借款已超過雙方約定的期限,但借款尚未歸還,債權人應考慮催款,提醒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歸還借款;對方仍拒不返還的,債權人應當及時提起訴訟。權利被侵害的,被侵害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超過訴訟時效三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債權失去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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