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騷擾情節輕微,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2.情節較重的要負刑事責任。
構成性騷擾的條件如下
1.口頭上挑逗對方,如以下語言,講自己的個人性經歷、色情段子或色情文學內容;
2.故意觸摸、磕碰、親吻對方面部、乳房、腿部、臀部、隱私部等性敏感部位等動作;
3.設置環境就是在工作場所內或周圍布置淫穢圖片和廣告,讓對方感到尷尬。
性騷擾的三個要素:
1,行為具有性本質的內容;
2、行為違背被害人的主觀意誌,不得人心;
3.這種行為是對他人人格權的侵犯,給受害人造成了不良的心理感受或者敵對不友好的工作環境。
對不構成犯罪的性騷擾的處罰如下:
1.在公共場所聚眾或者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綜上,性騷擾情節較輕,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情節較重,承擔刑事責任。法律規定了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即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性騷擾通常是指騷擾者對被騷擾者做出不受歡迎的與性有關的語言或行為,包括身體接觸、言語、圖形展示、眼神和姿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0條
如果通過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違背他人意願實施性騷擾。,受害人有權要求加害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采取合理措施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理,預防和制止利用職權和隸屬關系實施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