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沒有贍養義務。有贍養義務的是成年子女。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經濟能力的兄弟姐妹應當撫養未成年的弟妹。父母有贍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贍養人的義務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要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搬到條件差的房子裏。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占老年人自有或者租賃的房屋,不得擅自變更產權或者租賃關系。老人有自己的房子,贍養人有維護的義務;
2.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超出其能力範圍的勞動;
3.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年人有權要求贍養人支付贍養費。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幹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和婚後生活。贍養人不得因老年人婚姻變動而被消滅;
4.子女不僅要贍養父母,還要尊重和關心父母,在家庭生活的各個方面給予幫助。在他們年老體弱多病的時候,要給予適當的照顧,讓他們在情感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度過晚年。
綜上,兄弟姐妹沒有贍養義務。有贍養義務的是成年子女。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經濟能力的兄弟姐妹應當撫養未成年的弟妹。父母有贍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有贍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孩子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人的,由下列有監護人資格的人依次擔任監護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三)其他個人或者組織願意擔任監護人,但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