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漁期是否有必要在長江抓螃蟹,要看當地的政策。但是,如果是生產性捕撈,肯定是違法的。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禁漁期養殖的蝦蟹可以捕撈嗎?
看當地規定,大部分地區不允許。禁漁期應保護魚、蝦、蟹、貝、藻,但禁漁期不禁止海釣,仍可出售石斑魚、黑鯛魚等海釣魚類和人工養殖的海產品。此外,蛤蜊、蛤蜊、蛤蜊、海瓜子等貝類未被禁止,泥鰍、青蟹等海鮮仍能滿足消費者。
2.禁漁期在河裏抓螃蟹違法嗎?
在禁漁期捕魚,情節嚴重的是犯罪,其余的不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是指違反水產資源保護法律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的嚴重行為。
3.禁漁期想吃海鮮怎麽辦?
很多人都很好奇,因為在海裏抓不到魚,所以在禁漁期能不能吃到海鮮。雖然禁漁期結束後,部分鮮活海產品將被禁止銷售,但各類冷凍海產品和養殖魚、蝦、蟹、貝等各種海產品來源將得到及時補充,以滿足禁漁期的市場需求。漁業法保護的重點魚類資源是野生魚類。如果不禁止,還會導致大量種群資源被捕捉販賣,造成物種瀕危。所以,我們不應該用自己片面的思維去否定現有的法律。如果真的有必要,全國人大再修改,會更符合現有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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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
用炸魚、毒魚、電魚等方法釣魚。破壞漁業資源,違反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幼魚超過規定比例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