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需要註意的幾點:
1,數額巨大的標準:目前法律沒有明確,需要最高司法機關在適用法律時進行解釋。
2.如果註冊資本已達到法律規定的最低限額,但采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與其實際註冊資本差額巨大,這種情況也應構成虛報註冊資本罪。
虛報註冊資本罪的立案標準是: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機關,取得公司登記。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超過法定出資期限,實收註冊資本低於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虛報金額30萬元以上,占其應繳出資額60%以上的;
股份有限公司虛報金額300萬元以上且占其應繳出資額30%以上的;
(二)超過法定出資期限,實收註冊資本達到法定最低註冊資本,但仍虛報註冊資本的;
有限責任公司虛報金額100萬元以上且占其應繳出資額60%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虛報金額1000萬元以上且占其應繳出資額30%以上;
(三)給投資人或者其他債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1.兩年內因虛報註冊資本受到兩次以上處罰,且虛報註冊資本的;
2.向公司登記負責人行賄;
3.因為非法活動而被記錄在案。
(五)其他嚴重後果或者其他嚴重情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五十八條以虛假的證明文件或者其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機關,取得公司登記,申請公司登記;虛報註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壹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