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獲得教師資格證有兩種途徑:壹是參加全國統考,二是參加地方自主考試。兩種形式的考試模式都是筆試+面試。全國統考區的筆試科目與地方自主考試不同。地方自主考試筆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全國統考分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五個層次,其中:
1.幼師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學保障知識和能力。
2.小學教師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3.初中教師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4.高中教師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5.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6.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和能力。
7.中等職業實習指導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
擴展數據:
不同級別的教師資格證對學歷要求不同,具體為:
1.取得幼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具有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和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有師範專科或者其他專科畢業以上學歷;
4.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有師範大學或者其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所需的資格條件,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5、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具有研究生或本科學歷;
6、取得成人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和類別,分別具有高等、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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