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助。可以向當地的殘聯、維權組織、律師等專業機構尋求幫助,獲得法律咨詢和維權建議。
2.提出投訴。可以向殘疾人權益保障機構、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勞動監察部門等相關部門進行投訴,要求相關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查處。
3.提起訴訟。如果侵權涉及法律糾紛,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殘疾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如下:
1.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其公民權利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2.國家采取輔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殊幫助,減輕或者消除殘疾和外界障礙的影響,保障殘疾人權利的實現;
3.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從事殘疾人工作的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努力為殘疾人服務;
4.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和指導城鄉社區服務組織、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殘疾人組織、殘疾人家庭等社會力量開展社區康復工作;
5.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需要,有計劃地在醫療機構中設立康復科,舉辦殘疾人康復機構,開展康復醫療和訓練、人員培訓、技術指導和科學研究。
6、醫學院校和其他有關機構應有計劃地開設康復課程,開設相關專業,培養各類康復專業人才;
7.殘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
8、殘疾人教育,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原則,以普及為重點,保障義務教育,重點發展職業教育,積極開展學前教育,逐步發展高級中等以上教育;
9.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安排殘疾人就業,為殘疾人創造就業條件,國家實行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制度;
10,殘疾人享有平等參與文化生活的權利;
11.殘疾人有權享受社會保障。政府和社會采取措施改善殘疾人的社會保障,保障和改善他們的生活。
綜上所述,維護殘疾人權益是壹項長期的任務,需要殘疾人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同時也要強化法律意識,增強維權能力,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九條
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殘疾人組織投訴,殘疾人組織應當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並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調查處理。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依法調查處理並給予答復。殘疾人組織應當對需要幫助的殘疾人通過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給予支持。殘疾人組織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侵害特定殘疾人群體利益的行為。
第六十條
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經濟困難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殘疾人,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給予幫助,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