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工資標準,工資標準關系到我們正常的生活水平,因為如果我們的工資比較低,維持工資所能維持的生活水平會比較困難。壹是傷殘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工作後可分為以下三個傷殘等級,按不同標準享受不同待遇;職工因工傷致殘被鑒定為壹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1)由工傷保險基金根據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壹級傷殘24個月,二級傷殘22個月,三級傷殘20個月,四級傷殘18個月。(2)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壹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85%,三級傷殘為80%,四級傷殘為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停止領取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至四級傷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隨著各地政策不同,相關費用也不同。具體情況妳可以向有關部門詢問。在《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文件)中,對最低工資有明確規定:第五十七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者建立勞動關系後,在試用期、熟練期、試用期內,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它位於哪裏?第五十八條企業應當按照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支付下崗職工的生活費,生活費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下崗職工重新就業的,企業應當停發其生活費。女職工因生育或者哺乳被辭退,休長假的,在法定產假期間依法領取生育津貼;未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發放原工資。第五十九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二、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壹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職員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職員工。最低工資標準壹般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最低工資標準每三年調整壹次。第三,最低工資標準有什麽特點?1.最低工資保障的範圍不僅包括勞動者本人的基本需求,還包括勞動者贍養的家庭成員的需求;2.最低工資由最低工資率決定;3.最低工資只是決定了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它要求所有用人單位向員工支付工資或者通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數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率確定的工資標準。否則協議無效,按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最低工資的概念包括以下三層含義:1。獲得最低工資的前提條件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2.最低工資標準由政府通過立法確定;3.只要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