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尋釁滋事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
2.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 * *場所聚眾鬧事,造成公共* * *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 * *秩序,包括公共* * *場所秩序和人們在生活中應該遵守的* * *同壹準則;
2、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無事生非、尋釁滋事、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欺行霸市、破壞公共秩序;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也就是公然藐視國家法律和社會道德。其動機是通過尋釁滋事的活動來填補精神上的空虛。
綜上所述,尋釁滋事,侮辱他人,將根據情節輕重和擾亂社會秩序的嚴重程度予以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3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多次聚眾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