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公安交警部門提供的線索有77條,涉及53個貨運源頭單位。市交通執法部門迅速安排各執法大隊到相關源頭單位進壹步調查取證。在茂南區壹家水泥廠,交通執法人員查看電腦記錄,查看重型車輛清單,並詢問該廠負責人吳某。吳某承認了工廠讓兩輛卡車超載的違法事實。在電白區某混凝土公司,執法人員通過查閱貨物裝載臺賬,確認了該公司超標裝載8.95噸粵K264XX混凝土攪拌機的違法事實。同時,執法人員還對該公司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要求該公司立即糾正違法行為,加強內部管理,不得超標準裝載車輛,切實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市交通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車輛超載不僅嚴重破壞公路橋梁基礎設施,而且車輛技術性能大幅降低,極易引發車輛爆胎、制動失靈、側翻等事故,嚴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貨運源頭單位必須嚴格落實車輛合法裝載的主體責任,按規定建立健全貨物裝載制度和貨物裝載臺賬,不得超標準裝載車輛,不得放行未經稱重或超載的車輛。交通執法部門將繼續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對治超制度建立和貨運源頭單位責任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遏制非法超載車輛出廠(站)上路行駛,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法律鏈接:
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理超限超載辦法
第七條?貨運源頭單位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超標準裝載、配載車輛;(二)無牌照、無證照裝載、配載車輛的;(三)為超限運輸車輛提供虛假裝載證明的。
第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按每輛車對貨運源頭單位處以2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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