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設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
2.首先,勞動仲裁是免任何費用的。在仲裁之前,妳可以再次與妳的公司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至於妳需要什麽程序,我國新頒布的《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申請人應當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的程序時間點:
1年,1年,這是勞動仲裁的時效,也就是說從妳得知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開始,妳必須在壹年內進行仲裁,超過1年,就不再受理。但是妳是拖欠勞動期間的,不應該受到仲裁時效的限制。
第二大街和第五大街。如果仲裁機關受理後5日內表示不明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2, 45.整個仲裁期限不能超過45天,如果特別復雜可以延長。對妳來說,我覺得只有45天。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按照分級管轄和地域管轄的規定,向相應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分級管轄是指不同級別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受理案件上的分工。縣、市、直轄市普遍建立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壹些省、自治區也相應成立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現階段,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大多數勞動爭議案件由當地縣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地域管轄是指同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不同地區受理案件的分工。發生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在同壹仲裁委員會管轄區域的,由勞動者工資關系所在地(即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受理。
以上內容為相關回答。我們要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任何費用。如果對方不執行勞動仲裁,我們也可以去法院起訴。如有其他法律問題,可咨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