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演出行業協會演出行業從業人員自律管理辦法第七條演藝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文化素養、專業知識和表演藝術專業技能,並符合下列要求:
(壹)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文化演出行業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有關行政部門的監督和社會監督;
(二)堅持文藝為人民、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主旋律,增強正能量,做新時代有信仰、有情懷、有擔當的文藝工作者;
(三)熱愛文藝事業,嚴守藝術品格,維護中華文化立場,弘揚中華審美精神,堅守文藝審美理想,認真對待創作演出,努力提高藝術質量,拒絕以不爭的、低俗的、粗制濫造的作品或宣傳誤導觀眾;
(四)遵守社會公德,文明言談,禮貌待人,立正、以身作則,註重培養品德,加強道德修養,珍惜和維護個人職業聲譽,積極樹立正面形象;
(五)堅持契約精神,依法履行經紀合同、代言合同、演出合同等合同;
(6)尊重合作團隊和合作夥伴,尊重編劇、導演、舞美、服務藝人等部門的藝術創作,尊重全體演職人員的工作,積極配合合作團隊的合理工作需求;
(七)遵守與著作權有關的法律法規,樹立和強化著作權保護意識,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八)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助力公益事業發展,自覺踐行社會責任;
(九)配合社會各界引導未成年人樹立正確價值觀,自覺抵制擾亂社會秩序、惡意攻擊他人等不文明行為;
(十)依法應當遵守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