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漢族,男,山東慶雲縣人,山東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中國公證協會理事,山東省律師協會常務副會長,山東省司法行政學會副會長,山東大學法學研究所兼職研究員。1998獲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學位。歷任山東省司法廳辦公室主任、法學研究室主任、山東法制報副總編、普法系統主編等職。
中文名:姚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族:漢族
出生地:山東省慶雲縣
出生日期:1951年2月
職業:法官
代表作:《法律常識術語釋義》、《齊魯文化大辭典》、《法律文章》(主編)
主要作品
《法律常識普及名詞釋義》(編著),山東人民出版社出版1987;《齊魯文化大辭典》和《法制》(編輯),山東人民出版社出版1988;《行政訴訟法實務指南》(參與編寫),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1990;山東律師實錄(副主編)1901 ~ 1995,齊魯書店出版1998。
主要論文
《論基層司法行政》發表在司法部6月召開的“全國縣級司法局基層工作座談會”上,1998,獲司法部優秀理論研究文章二等獎。《論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發表於《山東社會科學》第4期(1997),獲司法部“金鑒文化工程”二等獎(1996),司法部優秀論文三等獎(1995-1996)。《論企業的法律管理》發表在《當代正義》第1996期、《山東社會科學》第6期第1期,獲山東省領導幹部優秀法律論文二等獎。《論企業民主管理的法律保障》發表在《山東社會科學》第5期。《論合夥企業集團》發表於《中國中央黨校文選》(第1998期)。對依法治國制約因素的理性思考發表在《中國幹部論壇》第4+0998期、《中國法學》第4+0998期、《當代司法》第4+0998期;法人合夥研究發表於山東法學1998第2、3期,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民商法1998。2011 1當選山東省人大代表。2011 2月17山東省第十壹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閉幕。大會表決通過了山東省十壹屆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委員補充人選名單,增補姚為山東省十壹屆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