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即使在民進黨內,他也被批評為“中央集權”、“家長式”。他高喊反腐,卻交出了壹份破政治人物貪腐紀錄的12億新臺幣的法案。他喊著反裙帶關系,卻做起了“壹妻二秘三司四親家”和光榮的“五子入考”,給他帶來了權力和榮耀。
時至今日,仍有人固執地認為民主選舉是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政治不清,可以通過民選來澄清官員,讓有能力的上去,平庸的下去;經濟振興乏力,可以通過民選實現政府的更叠,進而實現經濟政策的修改;社會公正無法保障,可以通過選舉變鐵腕,打破既得利益的藩籬。
然而,陳水扁執政八年的風風雨雨,無情地暴露了這種說法的局限性:各種美好的假設,在這八年裏似乎都“脫節”了。民選上臺的陳水扁,幾乎是壹手將臺灣省的政治、經濟、民族關系、社會和諧帶入死胡同,在第壹任期屆滿後,肆無忌憚地吃了壹把民選的“豆腐”。
這當然不是民主或民選人士的錯。臺灣省人民開始唾棄阿扁,並不代表他們要回到國民黨獨裁的戒嚴時代。
民主是好東西,但它只是社會現代化的壹部分,不是社會現代化的全部。推動社會發展進步、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社會成熟化、法制完善化、民智合理化、輿論監督常態化,需要均衡發展,同步推進。如果只推動普選和解禁民意,而在其他領域止步不前,很可能給某些阿扁式的政治訴訟人可乘之機,把持民意,操縱民粹,利用民主之體為自己謀利。對於身陷囹圄的陳水扁來說,他不僅“不知所措”,更害怕、不願、不敢認真反思自己的人生沈浮。但為了他人,也為了後人,在現代化的過程中,壹定要註意均衡發展,同步前進,不要給陳水扁可乘之機。這也許是我們審視陳水扁案和所謂“臺灣省之子”的人生軌跡,應該得到的啟示和鏡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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