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原告聲稱本協議的條款非常明確和肯定,否則不存在有約束力和可執行的口頭合同。我們發現,學院對原告的陳述含糊不清,不確定,使得這樣的合同不可能存在。
原告在起訴書中稱,在1973-1974學年中,學院未按期通知其學業進展情況,也未以書面形式向其介紹。因此,學院違反了《學習手冊》中關於評價學生的規定。這壹條規定:“我們希望教學人員能夠定期向學生通報他們的進展情況。?期中考試壹結束,學生就會收到關於自己排名的通知。必要時,學生將獲得關於他們學習進展的書面介紹。”原告認為違反該條款等同於違約。學生手冊中的這壹特殊條款不是學院的提議或承諾。原告無權對此作出承諾。本質上,該條款只是壹種意願、希望或期待的表達,沒有強制執行效力。
2.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股東大會的合法決議應當包括合法的程序和內容。公司股東大會決議違反了《公司法》關於股東大會召集程序的規定,股東大會決議的內容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應認定該決議無效。
依據《民法通則》第四條、《公司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六十壹條第壹款、第壹百壹十壹條之規定,認定被告於2003年6月25日通過的股東會決議無效,恢復原告王芳的股東資格,原告返還被告退股款。
3作文題:
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都是維護市場秩序、規範市場主體行為的重要法律。他們可以通過對經營者實施監督管理和懲罰侵犯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來恢復正常的市場秩序。產品質量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權益,明確規定了生產者和銷售者的義務和責任。加強對其生產銷售活動的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從這個意義上說,產品質量法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法律。
《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消費者有權向生產者、銷售者查詢產品質量情況;向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申訴,由受理申訴的部門負責處理。第二十三條規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組織可以建議有關部門對消費者反映的產品質量問題進行處理,支持消費者因產品質量受到損害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四十條規定,銷售者應當對不合格產品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第47條規定了產品質量民事糾紛當事人的爭議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