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是壹種特種車輛,主要用於物流、倉儲、裝卸等場所的貨物搬運。從法律上講,叉車不屬於機動車範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是指由機械驅動的固定車軸的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電動車、三輪車、拖拉機、工程機械等車輛。叉車沒有固定車軸,行駛範圍主要集中在工業、倉儲、裝卸場所,不需要在道路上行駛。所以從法律上來說,叉車不屬於機動車的範疇。但叉車司機在搬運貨物時也需要遵守相關的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以保證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避免事故發生。
機動車駕駛的具體規定主要包括:
1,遵守紅綠燈和交通標誌。機動車行駛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道路交通信號燈和交通標誌,遵循交通信號,做到有序通行;
2、車速不超過規定的限速。機動車在行駛過程中應遵守道路交通規則,不要超速行駛,特別是在城市道路、校園周邊、居民區等人口密集、車流量大的地方,更應註意行駛速度,確保行車安全;
3.讓車輛保持安全距離。機動車行駛中應保持安全距離,避免追尾。壹般來說,車速越快,車間距越大;
4.按要求使用車道。機動車應當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在指定車道行駛,不得擅自變更車道,不得逆向行駛,確保交通秩序;
5.避開行人和非機動車。機動車在行駛過程中要特別註意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尤其是在人行橫道、學校門口、公交車站等地方。
6.保持車輛處於良好狀態。機動車應當保持良好的行駛狀態,及時保養和維修,確保車輛安全。
綜上所述,以上是機動車駕駛的壹些基本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嚴格遵守,確保行車安全,同時為社會交通秩序的良好運行做出自己的貢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壹)因壹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
(二)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當事人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都沒有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
壹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