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項目標書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項目標書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項目投標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投標須知。主要內容包括:前附表、總則、工程概況、招標範圍和基本要求、招標文件的解釋、修改和答疑、對投標文件組成的要求、投標報價、提交、修改和撤回、標底的編制方法和要求、評標機構的組成和要求、開標程序、有效性的界定和其他相關要求、評標和定標的相關要求和方法。對於資格後審招標項目,還需要對資格審查所需材料提出具體要求;

2、合同的主要條款。主要內容包括:采用的合同文本、質量要求、工期的確定和順延要求、安全要求、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材料設備的采購和供應、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方法和相關要求、竣工驗收和結算的相關要求、違約、索賠和爭議的相關處理辦法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相關條款;

3.投標文件的格式。對招標文件相關內容的格式作出具體規定;

4.工程量清單。投標時應提供詳細的工程量清單和工程量清單。《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規定工程量清單由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和其他項目清單組成;

5.專業術語。主要解釋建設工程實施的質量驗收規範、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

6.設計圖紙。招標項目的所有相關設計圖紙;

7、評價標準和方法。在評標標準和方法中,應明確規定所有評標因素,以及如何對這些因素進行量化或進行相應的評價。在評標過程中,不得改變本評標標準、方法和中標條件;

8、投標輔助材料。招標文件要求的其他輔助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九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投標人資格審查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等全部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和標準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

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並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並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 上一篇:工業場地管理條例
  • 下一篇:影響行業競爭結構和競爭強度的環境因素主要包括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