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級管理:包括院領導、感染管理委員會、感染管理科。他們負責制定和監督醫院感染管理的政策、指引和流程,並協助其他部門實施感染控制措施。
2.二級管理:覆蓋所有科室和臨床科室。各科室應設立負責感染管理的人員或小組,負責監控和管理本科室的感染情況。他們與壹級管理團隊合作,促進感染控制政策的實施和培訓。
3.三級管理:在臨床壹線負責實施感染控制措施的醫務人員。他們需要遵循醫院感染控制政策和指南,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設備,並嚴格執行手衛生和清潔消毒程序,以確保患者和自己的安全。
醫院感染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門診醫院感染管理:2.發熱門診的醫院感染管理:
3.治療室的醫院感染管理:4.病房醫院感染管理:
5.產房醫院感染管理:6.手術室醫院感染管理:
7.供應室的醫院感染管理:8.檢驗科醫院感染管理:
9、消毒醫療器械管理;10,壹次性無菌醫療用品管理;
11,治療室醫院感染防控措施;12,醫務人員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措施。
醫療事故如何處罰醫生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發生醫療事故,醫療機構除承擔醫療事故賠償責任外,還應當承擔下列法律責任:
1、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的級別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
2.對醫療事故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或者紀律處分。
3.衛生行政部門也可以責令涉及醫療事故的相關醫務人員暫停執業活動6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