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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年滿壹周歲的人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已滿16周歲的人應當負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

刑事責任年齡是法律規定的應當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只有達到法定年齡的人犯罪,才能成為犯罪主體,才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對於未達到法定年齡的人,即使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也不構成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這壹規定主要是考慮到犯罪行為不僅是社會危害性行為,而且是人的壹種自覺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控制和認識能力是受年齡限制的。人只有到了壹定年齡,積累了社會教育和社會經驗,才有能力辨別是非善惡,有能力在行動上控制自己,才能要求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總結了建國以來同犯罪作鬥爭的經驗,充分借鑒了國外刑事立法的壹些有益經驗,對刑事責任年齡作出了明確規定。大約是相對刑事責任年齡。也就是說,這個年齡段的行為人不承擔任何犯罪的刑事責任,而是依照法律規定有條件負刑事責任。根據該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只有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死、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才負刑事責任。需要註意的是,為了懲治恐怖活動,保障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秩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起訴,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依照前三款的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依法開展專項糾正教育。第十七條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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