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政府?
政府,即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國家行政機關。政府是國家公共行政權力的象征、載體和實際行動者。行政命令、行政決定、行政法規、行政司法、行政裁決、行政處罰、行政監督等。由政府發行。
它們應符合《憲法》和相關法律的原則和精神,對其規定的所有適用對象具有效力,並在國家武裝部隊的支持下得到執行。
廣義的政府是指國家的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總和,代表著社會公共權力。政府可以看作是制定和執行公共決策,實現有序統治的機構。
泛指各類國家公權力機關,包括壹切有權制定法律、實施和執行法律、依法解釋和適用法律的公權力機關,即所謂的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
原則:
原則是說話和行動的標準。政府能不能做好,怎麽做好,也要遵循壹些原則。其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就是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
民意
政府工作,包括體現政府施政綱領的“兩會”工作報告,不應該做成官僚文章,或者成為政府官員的自說自話、自我表演甚至自我吹噓。要培育民意,充分反映民意,始終突出以人為本的理念,踐行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做紮實的工作
政府要做的,是創造壹個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為群眾官員創業提供更多便利,充分激發億萬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只有真情才能感動人,只有努力才能說服人。
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始終堅持壹切為人民服務的原則和底線,把人民群眾視為自己的父母和親人,用辛勤的勞動換取人民群眾的信任、理解、支持和贊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它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委員會主任、審計長和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
在總理領導下,國務院秘書長負責國務院的日常工作。國務院設立辦公廳,由秘書長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