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孤立導致無法上班。
根據《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間勞動關系的通知》,因政府隔離措施或者其他緊急措施導致員工不能上班的,公司應當支付員工在此期間的工資。
2.疫情期間,公司停產,無法上班。
如果公司在30天內停產,公司將按照正常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公司停產30日以上,員工提供正常勞動力的,公司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員工工資,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停產30天以上,員工不提供正常勞動的公司,可以按照待崗工資支付工資。
3.自我孤立導致無法上班。
疫情期間,在返工後自行隔離的情況下,公司可以按照相關規定支付員工工資。大多數情況下,建議公司在員工自我隔離期間安排員工在家工作或請假。
4.在治療新冠肺炎肺炎或其他疾病期間。
對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觸者在隔離治療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者其他緊急措施而無法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含勞務派遣工),企業應當將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並支付其在此期間的員工報酬。
隔離期間或者醫學觀察期間,在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後,仍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企業應當按照職工患病醫療期的有關規定支付治療費用。
這其實就是病假,也就是所謂的醫療期。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接受治療和休息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根據《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病假期間的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壹般應不低於最低工資的80%。各地有詳細規定的,參照當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