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征車管所的工作時間是每天上午9點到12點,下午13點到17點。期間提供機動車登記、變更、過戶、抵押、註銷登記等服務。同時負責機動車駕駛證的申領、更換、換發和驗證工作。車管所還管理自動選證系統,發放車牌,受理檢驗標誌申請,審查證件,制作和發放行駛證、登記證和檢驗標誌,回收和銷毀廢車牌,保管業務印章和空白證件,保持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
車輛管理所的服務範圍:
1.車輛登記:辦理車輛的首次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等手續;
2.車輛牌照:提供車輛牌照的申請、更換、補發服務;
3.駕駛證管理:包括駕駛證的申請、換證、補發、延期;
4.交通違法處理:接受車輛交通違法和罰款的處理;
5.車輛檢驗:組織車輛定期檢驗、抽檢和不合格車輛復檢;
6.信息查詢:提供車輛和駕駛證信息查詢服務。
綜上所述,儀征車管所的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9:00-12,下午13-17。提供包括機動車登記、變更、過戶、抵押、註銷登記和駕駛證在內的綜合服務,負責車牌發放、檢驗合格標誌申領、證件審核、行駛證和登記證發放、廢舊車牌回收銷毀等工作。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文章
車管所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應當遵循嚴格、公開、公平、便民的原則。車管所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應當依法受理申請人的申請,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程序和期限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理由。車管所應當在辦公場所公示申請事項、條件、依據、程序、時限、收費標準、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表示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