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罪”的定義。犯罪本身是壹個法律概念,是從法律的角度來定義的。只有違反刑法的社會危害性行為才是犯罪,違反道德的行為不壹定是犯罪。無法完全定義的“道德”靠什麽來震懾犯罪分子,引導人們的行為?因此,法律必須更加有效。此外,對於既犯罪又不道德的行為,法律具有強制性特征,並保證由國家機器執行;道德取決於人們內心的確信和自覺遵守。當然,強制性的比非強制性的更有效。(如果是在辯論中,先明確犯罪的定義,限定在法律上,妳就贏了壹半,因為對方很難反駁。)
接下來就是舉例說明,比如拿出壹些數據或者對犯罪分子的采訪,只要反映出他們沒有因為法律的威懾作用而繼續犯罪或者改造,就可以證明法律在預防犯罪中的重要性。
另外,要強調犯罪的“預防”。既然是“預防”,就要提到法律的社會作用。法律具有制裁的功能,“制裁”可以讓人感到恐懼,認識到犯罪的嚴重後果。道德教育自然不具備制裁功能,不會產生震懾。
這裏需要註意的是,反對的壹方可能會說道德教育可以讓人從內心變得善良,而法律只是表面的制裁,有些人會“頑固不化”等等。這裏可以反駁的是,我們討論的犯罪預防是指整個社會,而不是某壹個人。有的人在法律面前頑固不化,犯了罪之後改了又犯。別人對道德教育完全漠不關心,他更害怕被懲罰而不是被教育。所以要從整體社會效能的角度考慮誰更有效,而不是拘泥於壹個人。
另外,如果要對壹些罪犯進行道德教化,由誰來進行道德教化,道德教化的程序是什麽,進行什麽樣的道德教化,這些都需要法律來規定,這樣社會才能有序。也可以看出,法制是最根本的保障。
壹般的辯論思維都是這樣,當然其他的素材還得收集。另外,要註意對方話中的漏洞,及時反駁對方的漏洞。總之,牢牢抓住“社會整體”和“犯罪”概念的界定問題,絕不松手。
另外,雖然這是壹個爭論的話題,發表意見只是為了我們自己的勝利,但是我個人真的認為在預防犯罪方面,法律比道德教育更有效。這個話題其實有點像儒法之爭。妳不妨找壹些儒家和法家的著作來看看,也會有幫助。)
暫時想這麽多,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