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第二醫院公布的壹份李某某醫療糾紛處理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顯示,李某某今年58歲,主訴“右腋下腫塊”,6月5438+065438+10月2日入院。
通報稱,李入院後,按照醫院診療規範,完善了血常規、血生化、胸部CT等相關檢查。並與李某某溝通,告知其術前計劃進行“腋下腫塊穿刺”,明確腫塊性質,確定下壹步治療方案。
醫院告知,第二天上午,李簽字同意後,主管醫生帶李到治療室準備做“穿刺”檢查。在躺下的過程中,李突然抱怨“不舒服”。這時,醫生發現李突然叫了壹聲,呼吸心跳停止,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急救,並立即進行心肺復蘇和氣管插管。同時,在搶救的同時,李被轉入重癥監護室繼續搶救治療。救援持續了3個小時。最後搶救無效,李臨床死亡。
通報還稱,李某出事後,醫院立即采取積極措施對李某進行搶救,並通過各種渠道與李某家屬取得聯系,如實向其家屬告知了整個診療過程。家屬趕到醫院後,情緒激動,對李的死因提出質疑。他們在病房裏吵鬧,影響了其他病人的治療。經過多方努力和溝通,李的家人同意做醫學屍檢鑒定。
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家人改變主意,報警稱“醫生謀殺了父親”。接警後,花園派出所立即介入調查,封存病歷,並將主管醫生帶回派出所問話。經過警方和醫院的反復協調,家屬同意將李的遺體從重癥監護室送往新鄉醫學院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司法鑒定,明確死因。但隨後,李的家人以“屍檢結果出來時間太長”為由拒絕檢查,並到衛計委反映情況。無論如何溝通,對方始終堅持私了,不走法律程序和鑒定程序。期間,公安幹警、市衛計委相關同誌和醫院領導多次試圖對李家屬進行勸說和溝通,但李家屬壹意孤行,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不斷升級。
據花園派出所工作人員介紹,10當天上午,在多次法制宣傳勸說未果後,警方組織警力依法將31名涉“醫鬧”當事人強制帶走。因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31名當事人中有10人被刑事拘留,4人被取保候審,17人被行政拘留。目前,案件仍在進壹步調查中。
有話好好說,借機鬧事,只會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