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不同,新建是指從零開始建造壹個全新的建築或基礎設施,重建是指對現有建築或基礎設施進行壹定的改造和調整,擴建是指增加或擴大現有建築或基礎設施;
2、工作性質不同,在新的建設過程中,在壹片空地或原有建築的基礎上,根據設計方案,進行建設工程以建造全新的建築或基礎設施;改建項目通常以現有建築物或設施為基礎,包括結構、功能、布局和外觀的調整和改善;擴建項目通常是在現有建築或設施的基礎上進行擴建,增加新的區域、房間或功能;
3、用途不同,新建項目通常是指在原有的開放空間上進行建設,不受現有建築或設施的限制;改造可以是局部的,也可以是整體的,目的是滿足新的需求,提升功能或適應新的使用要求;擴建可以是在原有建築旁邊加壹個新的結構,也可以是在原有結構的上面或下面加。
新建築的朝向如下:
1,按原建築或原道路定位;
2.根據坐標定位根據原有建築定位,對於大多數新建建築來說,其周圍往往有已建建築,利用已建建築來確定新建建築的位置。
綜上所述,需要註意的是,具體的定義和適用範圍可能因國家、地區、行業而異。在不同的法律、建築規範和相關規定中,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具體定義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具體的施工項目中,需要遵循當地的法律、法規和規範,以確保施工活動的合規性和安全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造價術語標準》第壹條
生產性建設項目總投資包括工程造價(或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非生產性建設項目的總投資壹般僅指工程造價。
第二
工程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所指的建設投資是現金流量表中建設期現金流出的主要部分,是以貨幣形式完成的基本建設投資額。建設投資包括工程造價、其他工程建設費用和預備費,不包括建設階段未形成現金流出的建設期利息,以及未直接投入工程建設活動的流動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