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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3年產假新規

北京產假2022最新政策是產假98天,其中產前假15天。但除了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限外,各地可以給符合生育條件的職工額外放假。比如新疆省可以給職工額外60天假期,共計158天。但對於特殊人群,如難產或雙胞胎的婦女,產假的期限可能會逐漸延長。產假是職業女性在分娩前後的壹種休假待遇,主要從分娩前半個月開始,壹般在身體完全調整到良好狀態後再返回工作崗位。

北京產假的最新標準

1.按照北京市最新產假標準,從2021 11 26起,除法定產假外,女方享受的延長產假由30天增加到60天;即北京產假為:98天+60天=158天。

2.除法定產假外,女方享受的延長產假由30天調整為60天,男方享受陪產假15天。男女雙方休假期間,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辭退、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不得降低其工資。

3.調整和完善城市計劃生育,確保城市提倡適齡結婚和生育,壹對夫婦可以生育三個孩子。同時,刪除了違反計劃生育程序的處理,如社會撫養費和紀律處分。

4.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滿三周歲前,每年享受五個工作日的育兒假;每壹年都是按照孩子的周歲來計算的。

5.產婦支助和婦女優惠待遇方案還有進壹步改進的余地。經用人單位同意,女方可增加假期1至3個月,即在法定正常產假98天的情況下,最多可享受8個月的產假。、

6.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夫妻雙方可以調整延長產假和育兒假的分配。女方自願減少延長的產假的,男方享受的陪產假可以增加相應的天數;夫妻雙方享受的育兒假合計不得超過十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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