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協議僅在房產按規定不能買賣的時間內,在妳們之間有效。
2.建議請律師見證或公證(不過公證可能不辦理,因為不清楚房子是允許買賣的。如果給的是產權證齊全的安置房,5年內不應該限購。如果是經濟適用房,5年內的買賣協議可能無效)。
3.中介機構只是證明妳們之間的協議內容。中介只做見證,不如找律師見證。
1.商業貸款轉到妳名下:屬於債務轉移,需要債權人即貸款的銀行同意,貸款銀行同意的條件是妳和妳的親屬申請,銀行確認妳有償還能力。
2.“商業貸款可以轉到別人名下嗎,就是他可以貸款,然後轉到我名下還款?”壹般情況下,很少有房貸銀行願意為此買單。
3.“如果說整個過程有什麽法律正義的話,因為這是私下交易,房子拿到手後必須是我親戚的名字,而不是我的”:如果妳的意思只是單純的把貸款過戶到妳名下,那就不需要公證,只要妳和妳親戚向銀行申請過戶到妳名下,並且妳還款,銀行確認妳有還款能力同意過戶給妳就可以了。
4.另外,這個事情不僅僅是貸款轉到妳名下的問題,更是房子產權什麽時候能轉到妳名下的問題:
(1)剛開始買房時,必須以親戚的名義辦理房產證,而銀行發放的房貸壹般都是以這套房子作為抵押來貸款。在還清銀行貸款之前,銀行是不會同意將房產過戶到妳名下的,哪怕是妳自願為親戚還貸;
(2)房產壹天不能過戶到妳名下,房子在法律上就不是妳的。如果妳的親戚反悔,房子的所有權就會變成糾紛。
5.建議:
(1)如果妳以妳親戚的名義給妳親戚30萬現金、貸款或借款,只是約定妳幫他還,也就是說妳的還貸款以妳親戚的名義交給銀行,但要註意保留好每筆還貸的相關證據,並和妳親戚寫好協議。
(2)在協議中明確,妳的親戚將房子賣給妳,首付由妳承擔,還房貸的錢全部由妳提供,房子能過戶的時候過戶給妳(如果安置房沒有限定過戶期限,銀行可以同意將來不還貸款就過戶,妳就盡快過戶,越快越好)。並對這份協議進行公證,保留妳首付和還貸的證據。
(3)其實在簽合同的階段就有人和開發商協商簽上妳的名字。以後房產證也可以直接辦理妳的名字。只要有壹定的利益,開發商就可以操作。可以跟開發商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