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是指犯罪分子以計算機為犯罪工具和手段,直接或者通過他人向計算機輸入非法指令,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這裏定義的“其他罪”是指利用計算機實施的除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以外的犯罪。普通罪行包括貪汙、挪用公司資金、間諜活動、侮辱、誹謗、竊取商業秘密、制作和傳播淫穢物品。”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等犯罪的,依照本法關於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等犯罪的規定處罰。利用計算機實施盜竊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壹利用信息網絡,有下列行為之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壹)建立網站、通訊群,進行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銷售違禁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二)發布制造、販賣毒品、槍支、淫穢物品及其他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活動信息的;(三)以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為目的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信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宣傳、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