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從業人員在經營活動中應樹立守法意識。不得向客戶明示或暗示逃避金融和外匯監管規定。銀行業務涉及的法律法規很復雜。簡而言之,實際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法規壹般包括以下幾類:
1.適用於所有營利性組織的法律法規:如會計、稅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規。這些規定廣泛適用於所有經營企業,銀行也不例外。
2.與銀行業和管理層直接相關的法律法規:如《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監管機構依據上述法律制定的相關監管規則和指引。
3.還包括其他金融監管機構針對跨多個監管領域的產品發布的規則,如保監會關於保險兼業代理的相關規定、證監會關於基金托管等業務的規定等。
二、銀行違反禁止性、授權性或程序性規定會產生直接不利後果。因此,銀行從業人員應特別註意這些規定,並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樹立依法合規經營的意識,認識到合規經營是銀行從事壹切活動的前提。
(2)熟悉與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特別是禁令、義務和程序規定。
(3)根據立法意圖正確理解監管規則中的禁止性、義務性和程序性規定。
三。實踐中,以下行為明顯不當,可能對員工及其所在機構造成不利影響。
1.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為客戶提供規避法律法規的建議。
2.明知辦理的業務是為了規避監管規定或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但仍未按內部流程進行必要的報告,默許甚至提供協助。
3.出於個人感情,向親友提供意見和建議以規避監管要求,並利用其所在機構的資源為這些行為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