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產假什麽時候開始休產假?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但還是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身體狀況有些孕媽媽從懷孕開始身體就不好,三天兩頭請假。每個月多休息壹下比較好。建議這種情況下準媽咪直接請假。否則會影響工作和身體或寶寶的健康。當然前提是單位允許妳這樣休息。工作情況有些孕媽媽更看重(輕松)自己的工作,或者單位不放人。如果身體條件允許,不妨多去上班。適當的運動有助於順產,單位同事的陪伴也會讓準媽媽感到舒服。寶寶出生時,大部分寶寶會在懷孕38-42周出生。當預產期臨近時,孩子隨時可能出生。所以建議準媽媽在預產期前兩周開始休產假,防止寶寶突然出生,準備不足。陪寶寶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產前休息過早,可能會導致寶寶出生後媽媽陪伴寶寶的時間縮短,這對於哺乳媽媽來說是壹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二、產假期間如何發工資首先,產假,工資是醫生按病假發的,所以工資是按病假發的。二是產前假,工資照發80%。懷孕7個月以上,有工作證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以請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對於壹些根據當地法律法規必須給予休假的情況,單位應當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本人上壹個月工資標準的80%發放。三、產假,生育津貼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計生條例延長產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壹個寶寶),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於支付產假期間的工資,但其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部門申報的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的生育津貼不等於產假工資,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高,簡單來說就是:1。如果員工產假工資(即員工實際月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麽按照產假工資給員工發工資就可以了,生育津貼會發放給企業。2.如果職工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可以先按照產假工資給職工發放,然後再給職工發放生育津貼,剩下的給企業。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工資的80%支付,延長期按70%支付。女職工生育後,有困難且有工作證的,經單位同意,可以申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為員工上壹個月工資的80%,延長期為70%。需要註意的是,各省的計生條例都取消了晚育假,延長了產假。每個省的產假天數從30天到60天不等。產假具體天數請咨詢當地計生部門或查詢地區計生規定。對於壹些根據當地法律法規必須給予休假的情況,單位應當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本人上壹個月工資標準的80%發放。
法律客觀性: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
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