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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5萬元以上銀行轉賬的規定

個人在銀行存取5萬元以上現金,需要核實身份,登記資金來源和用途。核實身份,要求在銀行存取現金5萬元以上,並要求提供身份證件核實身份。使用他人銀行卡提取現金5萬元以上的,必須提供戶主身份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還要說明提取現金的“目的”。“使用”不合規,目前還不能提現。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個人賬戶超過5萬元的現金存取款業務,銀行很快就需要查詢和登記資金的來源或用途;

2.個人當日辦理單筆累計金額5萬元人民幣或等值65,438+0,000美元的現金存取款業務時,銀行應核實客戶身份信息,了解並登記現金的來源或用途;

3.對於大額和可疑的銀行轉賬,銀行應形成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報告,並上報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

4、個人銀行賬戶轉賬涉及大額交易的,銀行要形成大額交易報告並上報。

其中,大額交易包括:

(1)國內資金轉賬

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大於或等於人民幣50萬元,或等值外幣大於或等於美元65438+萬元。

(二)境外資金轉移

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大於或等於2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大於或等於65,438+0,000美元。

個人銀行賬戶轉賬涉嫌洗錢等違法行為的,無論轉賬金額大小,銀行都應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

法律依據

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及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第九條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等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在辦理下列業務時,應當進行客戶盡職調查,登記客戶身份基本信息,並留存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或影印件:

(壹)通過開戶或者其他約定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

(二)提供現金匯款、現金兌換、票據支付、實物貴金屬買賣、銷售各類金融產品等壹次性交易。對於未在本機構開戶,且交易金額超過人民幣5萬元或等值外幣超過654.38+0萬美元的客戶。

第十條規定,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者等值65,438美元+0,000元以上的現金存取款業務,應當識別、核實客戶身份,了解並登記資金來源或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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