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精含量20mg至40mg/100ml,或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進入市中心的,暫扣1-2個月駕駛證,並處300元罰款;
2.酒精含量60mg至80mg/100ml或者壹年內第二次因醉酒駕駛被處罰的,暫扣駕駛證3個月,並處罰款300元;
3、酒精含量80mg至100mg/100ml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進入城市中心區的,處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拘留,並處1500元罰款;
4、酒精含量大於100mg/100ml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進入城市中心區的,處拘留15日,暫扣駕駛證6個月,並處罰款1500元。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
1.犯罪主體是已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侵權的客體是交通安全;
3.主觀表現是過失;
4.客觀上必須發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
綜上,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33-1條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
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