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字需要在服務大廳公安局窗口登記。所需材料為營業執照原件、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下同)的企業。
壹般企業,刻制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即可。
參照範例填寫警官出具的印模圖案內容,選擇公安局認可的刻制企業之壹進行刻制。選定刻章企業後,警官會在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的中間接縫處加蓋“刻章”標記。公章和合同專用章壹般用橡膠制成,財務專用章可以用銅或橡膠制成,個人印章可以用有機玻璃或銅制成。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根據2010年2月20日《國務院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票專用章樣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7號,2011),明確了發票專用章的樣式。
二、公章
公章是指政府、公司和其他組織使用的印章。
我國對公章的管理有完善的司法管理制度,任何私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對於沒有法定主體行為而偽造的印章,以偽造主體罪論處。
三。公章的註意事項
由於公安部沒有對刻章程序作出統壹規定,各地對刻章程序的規定也不盡相同。根據刻章種類的不同,程序也不同。
1.刻制黨政、國有或集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內設機構的公章,憑單位的上壹級領導部門或批準設立的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或函件,到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公安機關審核後,出具刻章通知書或介紹信、證明,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制廠或刻制店刻制公章。
學校刻制印章,必須憑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到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後,可在指定的雕刻店或工廠進行雕刻。
地方性社會組織的印章由當地社團登記機關認證,經社團總部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準刻手續後,由當地社團登記機關核發。
外地單位需要刻制公章的,必須先到單位原籍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介紹信或刻制公章證明,然後憑此介紹信或證明, 到刻章廠或刻章店所在地的同級公安機關換取刻章通知書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廠或刻章店刻章。
二、國有、集體企業單位的財務印章、合同印章、業務專用章和銀行轉帳印章、現金收付印章的刻制,憑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和營業執照到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登記,經公安機關審核後,開具刻章通知書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制廠或刻制店刻制。
外商投資企業刻制上述印章,必須憑營業執照和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證。企業為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的,須持中方出具的介紹信,到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刻制印章的通知書或介紹信,再憑通知書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制廠或刻制店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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